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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三个明确”探索建立编制周转制度  化解编制供需矛盾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2 08:45:16 【字体:

今年来,汉寿县委编办在合理核定编制基础上探索建立编制周转制度,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高质量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落实调研评估,明确“怎么来”


周转编制是县委编办核定、供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的行政事业编制。一是调研评估,整合资源。采取收、减、控等方法,在县域范围内从机构改革编制资源整合中收回编制;从已完成职责任务或原承担职能已经弱化的机关事业单位核减编制;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控制编制。2022年,共计从县非遗中心等单位收回事业编制117名。二是实名管理,单列统计。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字平台为支撑,形成“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管理方式,周转编制及其在编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统一管理,建立周转编制台账单列登记,将统一与单列有机结合。


持续精准发力,明确“怎么用”


确立申请有序、先评后审、核增有度的理念,规范周转编制核定程序,打造完善的使用体系。一是明确范围,申请有序。明确申请使用周转编制的单位为近三年内本单位有退休等自然减员情形、且暂无空编,同时承担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较多、任务较重的或机关事业单位短期性、结构性编制不足问题突出,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或急需引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的单位。二是明确程序,先评后审。明确“单位申请有论证、集体研究有依据”的流程,使用单位提出周转编制使用申请,同时提交使用周转编制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报告。由县委编办进行研判评估后提请县委编委会议审定,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用编用职、出入编和人员信息变更等机构编制实名制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长期外派、借用人员等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短缺的,在整改到位前,不予核定周转编制。对周转编制尚在使用期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不核定新的周转编制。三是明确条件,核增有度。县委编办下达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周转编制数量时,控制在相应年限内退休等自然减员的总量内,且年度计划原则上不超过2名。


坚持从严要求,明确“怎么管”


构建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强化周转编制由用到管的系统规范性。一是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建立周转编制管理联动机制,由县委编办牵头负责,确保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财政保障等相关政策衔接。根据各单位的周转编制实况,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和岗位结构比例;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实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县财政局积极落实财政保障。二是规范时限,动态管理。明确单位使用周转编制的期限一般为3-5 年,期间,每自然减员1人,收回周转编制1名,自然终止使用,实现编制能增能减,动态管理。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督。县委编办将单位周转编制使用情况作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周转编制使用效益不明显或周转编制下达后一年内未使用的机关事业单位,予以冻结或收回周转编制。并将周转编制管理纳入机构编制绩效考核及县委巡察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内容,建立完善分工负责和责任追究机制,营造积极配合严肃监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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