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开展竞争性公务员调任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竞争性公务员调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和名额
县委办副主任1名、县政府办副主任1名、县统计局总统计师1名。
二、调任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全县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未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或组织安排到县管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除了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其中报考县委办和县政府办职位的需具有3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需经所工作单位审核盖章),报考县统计局职位的需计算机类、统计学类或经济学类专业;
3.事业单位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现任高管且必须要有副科级领导职务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县委办、县政府办副主任职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统计局职位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公职的;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⑤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⑥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⑦正在任职试用期内的;⑧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调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组织推荐(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2日)
各单位党组织认真梳理本单位符合调任条件的人员,并进行宣传发动,鼓励他们报名参加,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把关后,统一向县委组织部推荐。推荐要求:呈报《汉寿县2021年竞争性公务员调任推荐登记表》(张贴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岗位所需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22日上午12:00。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任职年限、身份合规性、编制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调任全过程,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拔资格。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1:5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
(三)素质能力测试
素质能力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测试重在了解人选综合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
完成素质能力测试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通过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查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深入开展考察。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按10:8:5:2比例进行计分,总分100分),其中“优秀+称职”两项得票率达不到85%的,取消下一轮比选资格。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从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评价等5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并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等次来确定考察等次(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按90、80、70、50分进行计分)。
(五)综合比选
对考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量化,按百分制进行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总分=素质能力测试成绩×70%+民主测评等次得分×10%+考察等次得分×20%
(六)体检、公示及录用
按综合比选成绩的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比选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研究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提交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在县电视台以及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任职、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调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6-2828993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