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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湖南党员这项工作组织请你当“带头人”

来源: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18-08-30 11:00:32 【字体:

 日前,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推动广大党员在脱贫攻坚一线担当作为、创先争优、带头示范。

  引导推动贫困村党员做到“五个带头”

  《意见》对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脱贫攻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遵循,以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突出目标引领,创新载体路径,强化激励约束,引导推动贫困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富饶幸福美丽新湖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意见》要求贫困村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做扶贫政策的宣传者;带头自强自立,做自主脱贫的引领者;带头提高技能,做兴办产业的示范者;带头帮扶群众,做为民服务的践行者;带头弘扬正气,做乡村善治的推动者。

  六大举措组织党员 “亮身份亮承诺亮作为”

  《意见》明确了引导党员亮明身份、鼓励党员领办创办致富项目、推动党员“学技能、联群众、解难题”等六大具体举措,要求贫困地区党组织以“三亮两带”活动为统领,组织党员自觉亮身份、亮承诺、亮作为,激励党员贫困户带头脱贫致富,鼓励党员致富带头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内容,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引导党员亮明身份。引导党员通过佩戴党员徽章、悬挂“共产党员户”铭牌等方式,主动亮出身份,积极发挥作用。在贫困村选树政治合格、服务群众、有较强致富带富能力的党员示范户,建设一批辐射带动群众、决胜脱贫攻坚的战斗单位。

  鼓励党员领办创办致富项目。整合政策资源,列出服务清单,通过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申请产业扶贫资金、选派科技特派员指导等途径,鼓励支持党员领办创办合作社和脱贫致富产业项目,积极扩大群众参与。确保每个乡镇培育一批党员致富带头人,每个贫困村有3个以上党员领办创办的致富项目,每名有劳动能力的党员至少参与1个产业项目。

  推动党员“学技能、联群众、解难题”。采取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增强农村党员冬春训实效等办法,加强贫困村党员脱贫致富技能培训,确保每名有劳动能力的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掌握1门实用技术技能。省级实施“万名党员致富带头人培训行动”,为每个贫困村示范培训2名党员致富带头人;市县乡选出一批致富带头人、分级组织轮训。

  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聚焦本村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村组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党员贫困户结合带头脱贫致富、党员致富带头人结合带领群众致富、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要求进行承诺践诺。年底,村党组织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践诺兑诺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结果纳入党员积分管理重要内容。

  推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合理设置政策宣讲、产业发展、文明劝导、环境卫生等岗位,组织贫困村无职党员主动认领,力争每名有参与能力的党员有岗有责、各尽其能。注重把村级后备干部放到设岗定责岗位上进行锻炼。

  实施流动党员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落实流动党员外出告知、回乡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管理服务,协调产业园区等提供创业补贴、税费返还等优惠政策,实施“能人回村工程”,引导在外务工、创业党员回故乡、建家乡。对政治素质高、致富带富能力强的返乡党员,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强化正向激励 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

  《意见》要求,要严格教育管理。要以加强思想建设为重点,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贫困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脱贫攻坚重大战略思想,做到入脑入心,能懂会用。

  要以发展青年农民党员为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以乡镇为单位建立青年人才库,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实行乡镇党委负责人直接联系培养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注重从青年致富能手、农业合作社青年骨干、外出务工优秀青年、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中选苗育苗,确保每个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

  要以落实党员积分管理为重点,强化党员队伍管理监督。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推行“五有两评”积分管理办法,把贫困村党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工作和表现考准考实,考评结果、积分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要以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为重点,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化正向激励,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作用突出、群众认可的贫困村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宣传,将在脱贫攻坚中因公致残党员和因公殉职、牺牲党员家属纳入各级党内关怀帮扶资金帮扶范围,建立长效慰问帮扶机制。

  明确工作责任 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常

  《意见》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发挥贫困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重要任务,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指标体系。乡镇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三亮两带”活动。贫困村党组织要把各项任务落细落小、抓实抓常。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加强联系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要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深入贫困村一线真督实导、跟踪问效。要注重考查工作实效、减轻基层负担。省委组织部结合联点督查开展督查和抽查,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实地抽查一定数量的贫困村,乡镇党委实现年度督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督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

  要运用媒体媒介,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党员和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年各地各单位在脱贫攻坚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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