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市纪委常委会同意的下列拟任职对象进行任前公示: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政治 面貌 | 现任职务 | 拟任(拟提名)职务 | 备注 |
文 艺 | 女 | 株木山 | 1978.07 | 大学 | 中共党员 | 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室主任 | 县纪委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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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颖 | 男 | 月明潭 | 1977.02 | 大学 | 中共党员 | 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 | 县纪委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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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睿 | 男 | 龙 阳 | 1981.10 | 大学 | 中共党员 | 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三室主任 | 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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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
受理举报单位: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汉寿县委大楼6楼)
专用举报电话:2412380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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