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临澧县充分运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加大激励惩处与管理的力度,有效地解决了过去经济责任审计走过场、领导干部任期干好干坏无所谓的问题,树立了经济责任审计权威,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职能。
一、运用审计成果,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一方面,坚持履职绩效优者“上”。把净资产增减、招商引资、财政收入、经济决策、廉洁自律等履行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作为评判领导干部优劣的重要标准,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拟提拔的干部坚持先审后任,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评价,甄别是虚绩还是实绩,是显绩还是潜绩,以及个人主观努力的程度,在县委常委会研究干部时,与考察情况一并汇报。审计未做结论的干部,县委组织部原则上暂不上任免方案。先后有12人因履行经济责任成效突出得到了提拔重用、3人因成效不明显被暂缓推荐重用。
另一方面,实行责任追究 “下”。县委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内,单位非生产性开支增幅较大、造成单位运转困难,且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在班子中排名后3名的,视情况予以谈话警示或诫勉。单位非生产性开支增幅在30%以上、造成单位运转发生严重困难,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发放拖欠6个月以上;或重大项目投资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且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到三分之一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予以降免职。近3年来,因被追究经济责任“下”的5人,其中降职使用的3人、免职的2人。
二、运用审计成果,查处干部不廉行为
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坚持跟踪挖掘,问题严重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近三年,被纪委、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干部中有11人的查案线索是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是从有疑点的会计信息中核查线索。审计过程中,重点对那些超常规的高额非生产性开支、有反映的价值不符的设备购置、严重超预算的基建等有疑点的会计信息严格核查。三年多来,审计中,共发现虚假会计信息119条,对其中属于个人问题的27条线索进行了核查。二是从大额的资金运行中核查线索。对大额的资金运行,重点核查票证是否合规,流向是否合理。共查处3宗、处理6人。三是从混乱的财务管理中核查线索。根据审计结果报告提供的问题线索,结合干部考察和举报的情况,有重点地对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大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共查处随意开支、私设小金库、多头设帐等问题3起、涉及5人。
三、运用审计成果,强化干部教育管理
1、把审计结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单位年度物质文明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评先评奖的重要依据。已审单位评先和科级干部个人评优提名,须经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三年来,先后有16个单位和个人因审计有问题被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有5名领导干部因年度经济责任目标任务未完成、所负责的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较大损失,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
2、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定期通报制度。每年被审单位和个人的审计结论,在全县科级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在每次的领导干部党性党风教育培训班和全县性的有关重大会议上都选择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予以警示。另一方面,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不够纪律处分的一般性问题,由分管的县级领导及时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3、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对审计中查出来的带共性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004年对22个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各单位的公款消费、来客接待、津补贴额度普遍偏高,针对这些问题,以县委、县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及其补充规定,对这些问题分门别类进行了严格规范,取得了好的效果。去年,又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预算,逐个单位核实业务费用和接待费用,超支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