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组织人事局(政治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考评工作的通知》(湘组[2008]39号)和《关于推荐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五个好”乡镇党委、“五个好”村党组织的通知》(湘组电〔2008〕12号)精神,市委今年拟表彰一批基层组织先进区县(市)、“五个好”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并推荐参加省委考评表彰。现就做好今年“三级联创”活动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考评范围为所有区县(市)委和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过去市委已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这次也可重新参加考评和推荐。推荐表彰对象要符合中办发[2003]26号文件、湘办[2004]24号文件的基本要求和湘组发[2008]39号文件的基本标准(考评标准附后)。根据省委部署,从今年开始,将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从农村延伸到城市街道社区,从下一批开始,再一并对“五个好”街道、社区党组织进行表彰。
二、考评程序
1、自评申报。各区县(市)委、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按照考评基本标准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并申报。各区县(市)向市里申报时间截止至2008年6月9日。
2、推荐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申报的基础上,以区县(市)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层层推荐、审核。考核采取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或书记述职、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组织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拟上报推荐对象,各地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工作由被推荐对象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乡镇、村党组织以“五个好”为测评项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参与测评人员以党员和群众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100名。推荐名单要征求纪检、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经各区县(市)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上报市里前要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
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市)由市委组织部考评推荐;“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村党组织由区县(市)负责推荐考评。拟由市委表彰的“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村党组织名额分配见附表。拟由省委表彰的每个区县(市)推荐1个乡镇党委和2个村党组织,并对村党组织进行排序,市直四区可推荐乡镇党委和1个村党组织。拟由省委表彰的推荐单位原则上从拟由市委表彰的推荐单位中产生,市委组织部将对区县(市)委、乡镇党委进行考评;区县(市)委组织部对村进行考评。推荐省委表彰的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市)省委组织部还将进行考评。
3、公示审批。市委组织部通过综合分析排队,研究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对拟由市委表彰的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市)、“五个好”村党组织和“五个好”乡镇党委,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后,由市委组织部复核报市委审批。
4、命名表彰。拟由省委命名表彰的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五个好”乡镇党委、“五个好”村党组织由市委向省委推荐。在省委表彰之后,市委命名表彰2个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县(市),20个“五个好”乡镇党委、100个“五个好”村党组织。
三、有关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三级联创”活动推荐、考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县(市)委、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具体领导责任。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牵头组织实施,保证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2、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论,好中选优,防止弄虚作假。
3、要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各区县(市)要对近年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回顾总结,形成专题书面材料,以区县(市)委文件呈报拟省委表彰的先进单位名单和拟市委表彰的先进单位名单并分别填写推荐表(拟省委表彰的另行通知后再填报全省表彰的推荐表),并整理一份事迹材料(材料每份字数在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并制成word格式磁盘)。各区县(市)的专题书面材料和各推荐单位的事迹材料、推荐表、群众测评情况请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在6月9日前报市委基层党建办(传真:7798812,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