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老科协分会
领导班子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老科协工作的领导,配强班子,配齐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老科协研究,现将乡镇老科协分会领导班子配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子配备
全县各乡镇老科协分会领导成员一般5至7名为宜,可视会员多少而定。
二、任职条件
老科协分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条件是:以常住本乡镇为主、热爱老科协工作、知晓老科协业务、履行老科协职责,有一定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其中:会长必须是在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常务副会长必须是曾担任过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德高望重的老干部(退、离休或退居二线的均可);秘书长要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写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党委根据本地老科协分会的主要工作特点,严格坚持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要求,认真研究,选准分会领导班子成员。
2、各乡镇党委要在7月5日前对老科协领导班子成员予以研究、行文明确,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