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远教计算机操作员
前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党委:
为贯彻落实常组通[2008]11号《关于落实2008年度全市农村远教终端站点计算机操作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远教计算机操作员培训工作分前期培训和集中培训两个阶段,现将有关前期培训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以乡镇区为单位开展培训,乡镇区分管组织负责人牵头组织,远教专干具体负责培训,在乡镇区中学或条件更好的学习场所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是组织系统所承建站点支部书记或操作员,教育系统所承建站点支部书记。
三、培训时间
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培训,要求在5月中旬之前完成前期培训。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汉组通[2008]7号文件中规定的农村远教终端站点计算机操作员培训内容。
五、培训师资
乡镇区中学计算机辅导员、乡镇区远教专干等技术力量,县委远教中心技术骨干进行业务辅导,帮助开展培训。
六、培训要求
①各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培训效果,县委远教管理中心将对各乡镇培训工作进行督查。
②培训可采取连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总课时不低于60课时。
③培训纳入乡镇组织工作考核范畴,对培训工作开展好的乡镇进行表彰,给予一定奖励。
汉寿县委远教管理中心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