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自查自评。年底,乡镇干部对照年初与乡镇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填写《泸溪县乡镇干部年终考核自查自评表》,在自我鉴定栏内详细说明一年来的主要成绩、主要失误和不足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在备注栏中填写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并附上个人总结上交乡镇党委。
面向代表述职进行公开测评。个人自查自评完成后,召开乡党代表、人大代表联席会议,进行公开测评。被测评的对象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农技、财政、司法、林业等七站八所负责人。被测评对象先进行公开述职,参会的代表提出质询,述职人进行答辩。质询完毕后,参会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对每个被测评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别打分,最终统计出得分平均值,根据分值范围确定干部的考核等级。
认真总结汇报接受领导点评。测评结束后,各乡镇随即召开干部大会,认真梳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和反思。会上,干部结合自查自评情况和联席会议测评情况,轮流总结汇报各自一年来思想、作风、能力、学习、业绩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完后,由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点评,指正问题,提出要求。乡镇班子成员由联乡县领导或县委组织部领导进行点评。总结汇报结束后,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代表评议指出的不足和领导点评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与个人年度考核表一同交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