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正确评价干部
正确评价干部,是考核干部、任免干部、审查干部经常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我们组工干部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时,要把握的基本原则。正确评价干部,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的干部队伍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同志也难免办过一些错事,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价干部时,必须全面地、历史地分析干部的表现,客观地反映干部本人的真实面目,恰如其分地、公道地作出评断。
正确评价干部,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有的同志只看干部的某些缺点和错误,不看优点和成绩;只看枝节,不看本质和主流,或者只讲功,不讲过;只讲是,不讲非。不破除这种孤立、静止、片面看干部的形而上学观点,就不可能正确评价干部。
正确评价干部,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凭主观印象取人。要以党的政策和党的原则为准绳,不能以个人好恶或个人恩怨为标准。在看待干部、推荐干部、选拔干部或给干部做结论时,一定要出以公心,决不能掺杂任何私人感情和个人好恶。如果以我划线,甚至从个人亲疏出发,有意排斥异已,培植个人势力,不但是党性所不容许的,也是严重违反党的政策,有背组工干部职业道德的。
正确评价干部,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干部的表现,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功过是非分明。因此,不论是向上推荐干部,还是考察了解、选拔任免干部,都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而且把群众的意见、评价,作为判断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要明确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及借阅要求。
材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2、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考察材料上应有考察人的签名,任免审批表上须注明批准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要注明出去和返回的时间及出去的目的。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档案借阅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只有“干部死亡、干部调出、市及以上单位审档”等几种特殊情况,可以借阅。借阅干部档案,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借阅单位应填写《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2、《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须经借阅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3、须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在《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上审批同意方可查阅。
4、由借阅单位派遣本单位政工干部,携带审批完毕的《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到县委组织部档案室进行借阅,管档人员在对《借档审批表》确认无误后,提供利用。
5、档案借出和送回时,都要密封并加盖印章。
6、借档人员要严格遵守借档回避制度、保密制度,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