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酝酿和提请研究的流程中,根据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衔接和征求意见。
9、集体研究。按程序提请部务会、常委会进行研究,由干部一组准备方案,并做好记录,其中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应提交县委全委会进行表决。
10、通气。干部讨论决定后,由干部一组向有关县级领导(常委会议缺席人员、县政府副县长)通气;向单位的通气由干部一组拟定通气名单,相关组室分块通气。
11、谈话。由有关县级领导和县委组织部部领导谈话。干部一组拟定谈话名单及内容,抽调本部人员陪谈。
12、公示。提拔重用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公告由干部一组负责发出,举报受理、调查、汇报由干部二组负责,影响使用的提交常委会研究。
13、办理衔接、任免职手续。干部一组组织好双重管理单位职位与市的衔接,县管干部任免文件均由干部一组统一负责办理。
(三)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流程
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五种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①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②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③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④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⑤其他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的情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流程:
1、拟定公选职位、制定公选方案。干部一组就公选职位及资格要求提出建议,提交部务会、常委会研究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部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公选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通过媒体发布公告,根据公选方案组织报名。
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乡镇区组织委员、县直单位政工人事干部负责本地本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干部一组进行资格复审。单独报考人员由干部一组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汇总情况,有关特殊问题处理报部务会研究确定。
4、考试(笔试 + 面试)。笔试、面试具体工作方案报部长、分管部领导后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向部务会成员通报。
5、征求纪委意见、考察、体检。根据公选方案,拟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向部务会成员通报并征求纪委意见。
6、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结果和考察组使用建议,部务会研究任职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7、通气、谈话、公示,办理任职手续。具体步骤按县管科级干部有关程序要求操作。
(四)办理乡科级干部退休工作流程
根据《公务员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应当退休。其具体程序为:
1、确定退休人员名单。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初,干部一组将本季度内到龄退休科级干部名单通知各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核对,并通知本人。如有异议,需在通知之后5日内与干部一组进行衔接。
2、谈话。退休谈话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在季度末进行。由分管干部工作的部领导谈话,干部一组做好记录。
3、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按程序办理。这里主要指提前退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对公务员提前退休作了规定,即“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①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②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③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提前退休的,需附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4、发文。县委组织部对到龄退休的乡科级干部,以汉组干休字的文号发文,文件一般在每季度末的月底下发。
5、审核退休费。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到县人事局领取科级干部退休审批表,填写后交县委组织部签署同意到龄退休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再由县人事局负责对退休费进行审核,其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享受退休优异待遇,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单位应向县人事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