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1、听取县委常委及人大、政协正职意见。干部一组提出职位空缺或需调整的情况,由部长、分管部领导、干部一组听取县委常委、人大、政协正职的意见,进行初步酝酿。
2、酝酿人选产生方向。干部一组在综合听取意见的情况后提出人选产生的初步方向和相关原则,经部长、分管部领导审议后提请县委常委进行酝酿。
3、组织推荐。根据人选产生方向,由干部一组(或县委组织部安排其他组室)在县直单位或乡镇组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或上级组织部门主持,换届时,按领导班子的职位设置全额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的职位推荐。民主推荐由下列六种人员参加:①所在单位班子成员;②单位中层骨干、干部职工或干部职工代表;③下一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④驻本地、本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代表;⑤老同志代表;⑥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进行推荐。
4、酝酿初步人选。分为三步:①初步酝酿:干部一组综合听取意见和民主推荐情况,由部长、分管部领导、干部一组酝酿提出初步人选。②部务会酝酿:干部一组汇报初步酝酿情况,部务会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③县委进一步酝酿,范围由县委书记确定。
5、衔接。由干部一组负责与市委组织部衔接的具体工作。
6、考察、征求纪委意见。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就拟提拔对象征求县纪委意见。
7、集体研究。①召开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建议。②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提出任用建议。
8、县委全委会表决并呈报。党政正职人选一般提交县委全委会进行表决。闭会期间也可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由干部一组向市委组织部呈报表决结果。
9、市委组织部考察。由干部一组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对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考察。
10、公示和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并公示。
11、通气、谈话、发文、到位。由县委书记谈话;干部一组转发任免文件、通气到位、选举结果收集,并将选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
(二)县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1、受理衔接与呈报。干部一组受理单位党组织有关干部任免的推荐呈报,将有关情况向部长、分管部领导汇报。需要注意的是:干部任免的推荐呈报必须报送下列材料:①请示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呈报理由、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等;②党委(党组)会议的原始记录(复印件);③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④拟新提拔对象需报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优缺点、突出成绩、党组织意见等)。
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是每一名组工干部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具体要求:
“姓名”栏中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 岁)”栏中应填写出生年月和实足年龄。
“民族”栏中应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等)。不能简称“汉”,“回”等。
“籍贯”栏中应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健康状况”应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何种专业技术及有何种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学历学位”栏“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应填写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的最高学历或接受党校教育的最高学历。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 x学历”。取得学位的,应填写本人在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要写明何学科学位,多学位的可同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