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在这个会上原来一直提的“两个文明建设”被扩充为“三个文明建设”,这意味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被正式确定为党的基本目标,现在是四个文明,又加了个生态文明。同时,还提出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同时,还出台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党政干部提拔的标准、程序、方式方法等都进行了界定。
——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出台
——2004年五项制度:中央颁布了著名的“5+1”文件。《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这5个文件,《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通称“5+1”文件。
——2005年,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防止“带病提拔”的11条措施。
——2006年:中央又出台了“一大法七小法”。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生效,这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出台;《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出台;7月,《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印发实施;8月,《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3个法规文件正式印发。
所有这些,我们应该能看出一条比较清晰的脉络:一是人事制度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二是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权重越来越大。“用制度选人、在阳光下选人”正在逐步规范和落实。其中:“优中选优”,“优中选适”“差额选举”是重点和关键。
3、未来大致发展方向。总的方向是二个。第一个方向:党的十七大后中央多次提到:“在新形势下,干部期待选人用人更加公平公正,群众期待选准用好德才兼备的干部,社会期待吏治清明和风清气正”。就是围绕这三个目标推进,下功夫。第二个方向:还是要重新拾起毛泽东在延安时讲的一句话:在中共即将执掌政权之时,毛泽东与黄炎培先生在延安窑洞里的一番谈话,他告诉黄炎培,中共已经找到了防止政权“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种周期律的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最广泛的民主”。所以未来民主的方向就体现在广泛性、全面性上。一是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充分保障党员“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推行党务公开,除涉及机密的外都要公开),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二是逐渐由基层民主向高层民主推进(公推直选,村委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直选,已在多个省份试点);三是由更少的竞争到更多的竞争。实行竞争性选拔与常规性选拔相结合的“双轨制”选拔干部机制。在选拔中要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从基层、从一线提拔干部。2007年4月,胡锦涛同志在宁夏考察时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中央领导人,特别是主要领导人,是不能随便讲的,讲了就代表一种方向。所以“要格外关注、要多加留意,不能亏待”,这也就是一个用人制度上发出的强烈信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从基层、从一线提拔干部。我们省委张春贤书记在第九次党代会上也提出了“三个不吃亏”,即:“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现在:省委每年从县委书记的岗位上直接选择一批干部到省厅担任领导职务,已经开始形成了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