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务员登记
2006年底,我县对公务员进行了登记,当时首批登记的有七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团机关,共81个单位。分别是11个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28个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商联机关、29个乡镇机关和8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与群众团体机关。
在登记的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五种处理方法:一是直接登记的对象,即现任领导职务人员、编制之内的一般工作人员,其中超职数配备的领导职务人员是超编登记,没有挤占一般工作人员的编制。二是分开登记,单独统计对象,即在机构改革中批准提前离岗退养人员。三是按照参照管理办法处理,单独统计对象,即超编制人员。四是暂缓登记对象,包括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违规进入机关纳入考试对象的人员。五是不予登记对象,包括违规进入机关但未纳入考试对象的人员,被判处缓刑正在缓刑期内和正被劳教人员,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其中,一、二、三类人员参加工资套改,四类人员暂缓工资套改,待按规定处理后再进行工资套改,五类人员不予工资套改。
3、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公务员的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而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4、竞争上岗工作
实施竞争上岗,一般应按照下面九道程序进行:
①制定方案。每次竞争上岗,都需拟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竞争职位、竞争条件、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内容。工作方案须报经审批,方可实施。组织部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竞争上岗方案报组织部审批;其他单位的竞争上岗方案报县人事局审批。
②公布职位。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和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
③公开报名。一般由符合条件人员个人报名。
④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由单位政工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⑤考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考试主要内容是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⑥演讲答辩。考试成绩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竟岗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表现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⑦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选拔,不任用。
⑧组织考察。根据竞争上岗人员考试、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
⑨决定任命。在考察的基础上,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并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呈报。
5、抽调干部工作
前段,我县中心工作抽调干部管理不是很到位,有些县直单位随意抽调基层干部的现象时有发生。当然,这与我们对抽调的程序宣传不够、把关不严、纠正不力有很大的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力求改进。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抽调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