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仍然以照虎英雄自居,”白少康说,周到案后,坚持其一贯对媒体所言,称他所拍摄的是活体野生华南虎。但在现场重建的事实面前,周正龙最终交待了其用老虎画拍摄华南虎照片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
周交待:2006年,他在为省华南虎调查队做向导期间,听虎调队队员讲,如果能拍到华南虎的足迹、粪便、毛发,便可得到千元至万元的奖励;拍到活体野生华南虎照片,就可得到100万元以上的奖励,这对其触动很大。特别是去年8月前后,镇坪县政府因周做虎调队向导成绩突出,给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更加刺激了周拍摄虎照,获取利益的欲望。在此心理驱使下,周萌生了拍摄假虎照,骗取钱财的想法。
此后,周正龙就以给其堂哥的儿子治精神病为由,委托数名村民,寻找老虎画。去年9月中旬,受其委托的邻乡村民彭某,在同村的曹某家寻得老虎画1幅,交于周正龙。周将得到的老虎画,顺着老虎图案进行折叠,将多余部分折到老虎图案背后,用胶带纸粘贴,分别于去年9月27日、10月3日两次拍摄假虎照。
9月27日下午,周正龙来到神州湾艾蒿坪附近,将折叠后的老虎画放置在草地上,用随身携带的傻瓜相机进行了拍摄。但因相机质量低劣,且淋雨受损,未能冲洗出成形的假老虎照片。
此后,周正龙以拍摄虎照为由,向其妻的堂弟、镇坪县经贸局局长谢坤元,借用了佳能牌数码相机和长城牌胶片相机各1部。10月3日上午,周正龙来到神州湾,经长时间寻找,在马道子林区发现了一个地势相对平坦,地面杂草灌木丛生,覆盖大量落叶的地方,便将其作为拍虎地点。周将上次拍假虎时使用的折叠后的老虎画放置于一棵小树前,用树叶遮盖住了老虎画的边缘,并于下午4时30分左右,从近远不同的位置,用胶片相机和数码相机交替拍摄了假虎照。下午5时左右,周拍照结束后返回。晚8时左右,周回到家中,将拍到“华南虎”的消息电话告诉了谢坤元,并于次日将相机交给谢坤元冲洗。
照片洗出后,周于10月12日,参加了陕西省林业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当场获得2万元奖金。
今年4月初,周正龙在本村村民易某的帮助下,用事先制作的木质虎爪模具,在镇坪县北草坡的雪地里,捺印假虎爪痕迹后拍照,仍企图继续行骗。
根据周正龙的供述,公安机关从其家中提取了去年10月3日拍摄假虎照时所用的老虎画1幅、木质虎爪模具1个。从为其提供老虎画的曹某家中提取了同时购买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画。
白少康说,根据《刑法》第266条之规定,周正龙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周正龙的刑事责任。
陕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岳崇:
部分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
“周正龙拍到虎照了。”这一报告发端于镇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上传于县林业局,县政府,直至陕西省林业厅。
此间,大大小小的公务员有意无意充当了“二传手”,一棒接一棒地,将这个弥天大谎推向公众。
“我们办案重证据,坚决不搞‘有责任推定’。”在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岳崇养成严谨审慎的作风。“查案时,我们要将每个涉及人员都要调查到位,不管他有无责任、责任大小。最终,我们没有发现有公务员与周正龙勾结起来造假的事实。”
岳崇说,但是,相关公务人员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存在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极不负责任,作风极端草率,违规违纪行为极其严重: